外观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赛事介绍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National Undergraduate Electronics Design Contest)是教育部和工信部共同发起的大学生学科竞赛之一,该竞赛面向大学生群众性科技活动,目的在于推动高等学校促进信息与电子类学科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改革。竞赛的特点是与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改革密切结合,以推动课程教学、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竞赛规则
1. 参赛单位
每支参赛队由三名学生组成,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均有资格报名参赛。
2. 竞赛时间和竞赛周期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从1997年开始每二年举办一届,竞赛时间定于竞赛举办年度的9月份(近几届,竞赛时间改为8月,各赛区具体日期稍有不同),赛期四天,赛期四天三夜(具体日期届时通知)。在非竞赛年份,根据实际需要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和有关赛区组织开展全国的专题性竞赛,同时积极鼓励各赛区和学校根据自身条件适时组织开展赛区和学校级的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 竞赛方式
竞赛采用全国统一命题、分赛区组织的方式,竞赛采用“半封闭、相对集中”的组织方式进行。竞赛期间学生可以查阅有关纸介或网络技术资料,队内学生可以集体商讨设计思想,确定设计方案,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以队为基本单位独立完成竞赛任务;竞赛期间不允许任何教师或其他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指导或引导;竞赛期间参赛队员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员讨论商量。参赛学校应将参赛学生相对集中在实验室内进行竞赛,便于组织人员巡查。为保证竞赛工作,竞赛所需设备、元器件等均由各参赛学校负责提供。
4. 竞赛规则
为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应严格遵守全国竞赛组委会届时颁布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竞赛规则与赛场纪律》。竞赛期间,各赛区组织巡视人员,严格执行巡视制度。五、竞赛命题与相关规定 竞赛规则:1、参赛学生应是高等学校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或专科学生。2、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竞赛,按时开赛,准时交卷。各赛区组委会须按时收回学生的答卷(报告和制作实物)并及时封存,然后按规定交赛区专家组评审。3、竞赛期间,参赛学生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计算机,但不得与队外人员讨论,教师必须回避。4、竞赛期间,各赛区组委会要组织巡视检查,以保证竞赛活动正常进行。5、在竞赛中,如发现辅导教师参与、队与队之间讨论,队员与队外人员讨论、不按规定时间发题和收卷,以及赛前泄题等违纪现象,将取消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5. 竞赛题目
竞赛题目是保证竞赛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应由全国专家组制定命题原则,赛前发至各赛区。全国竞赛命题应在广泛开展赛区征题的基础上由全国竞赛命题专家统一进行命题。全国竞赛命题专家组以责任专家为主体,并与部分全国专家组专家和高职高专学校专家组合而成。
全国竞赛采用两套题目,即本科生组题目和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参赛的本科生只能选本科生组题目;高职高专学生原则上选择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但也可选择本科生组题目,并按本科生组题目的标准进行评审。只要参赛队中有本科生,该队只能选择本科生组题目,并按本科生组题目的标准进行评审。凡不符合上述选题规定的作品均视为无效,赛区不予以评审。
竞赛报名、评审与评奖
1. 竞赛报名
参赛学校应在广泛开展校内培训与竞赛的基础上选拔出适当数量的优秀代表队报名参赛。每个报名的参赛队必须在报名时按照规则确定本队参赛选题的组别(本科生组或高职高专学生组),开始竞赛时不得更改。各赛区负责本赛区的报名工作,填写全国统一格式的赛区报名汇总表,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2. 竞赛评审
根据竞赛评奖模式,竞赛评审分赛区和全国两级评审,按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的相应标准分别开展评审工作。赛区的竞赛评审工作由赛区组委会组织、赛区专家组执行,需严格按照全国专家组制定的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执行,并在全国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基础上制定赛区的评分标准及测试细则,每个测试组至少由三位赛区评审专家组成,每位评审专家的原始评分及测试记录必须保留在赛区组委会,赛区向全国组委会推荐申请全国奖代表队时,必须将报奖队的设计报告、有赛区评审组每位评审专家签字的各项详细原始测试数据及评分记录、登记表和推荐表一并上报,否则不受理评奖。各赛区评分及测试细则需要上报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备案,以备全国评审时参考。
全国竞赛评审工作原则上由一个专家组在一地完成。全国竞赛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全国竞赛组委会负责组成全国竞赛评审专家组,对各赛区按比例推荐上报的优秀代表队的作品,按照命题时制定的全国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参考赛区评审原始记录进行初评。
全国一等奖候选队一律集中在一地参加复评,原则上不再另行命题,以原竞赛题目为基础,由专家组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参加复评的代表队名单以全国竞赛组委会届时公布的有关通知为准。
3. 上报全国评审的比例
赛区和全国对参赛规模进行统计时,一律以实际参赛队数量为准。实际参赛队是指已经正式报名并按时向赛区组委会上交参赛作品(含制作实物和设计报告)的参赛队。在赛区评审、评奖的基础上,赛区组委会应按时向全国组委会推荐本赛区的优秀代表队参加全国评审,推荐的队数分别不得超过当年本赛区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实际参赛队数量的10%,逾期未上报的不予受理。
4. 综合测评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1年起全国电赛复评增加“综合测评”环节,该环节由赛区按照全国组委会要求,对有意成为全国一等奖候选队的队伍进行基础能力测试,这里列举“2019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1)全国竞赛组委会委托各赛区竞赛组委会实施“综合测评”,并在全国专家指导下完成组织和评测工作,届时全国专家组将委派专家参加。
(2)综合测评的测试对象为赛区推荐上报全国评奖的优秀参赛队全体队员,以队为单位在各赛区以全封闭方式进行,测试现场必须相对集中。
(3)综合测评采用设计制作方式,测评题目与评分标准由全国专家组统一制定,各队设计制作时间统一为8月19日8:00-15:00。
(4)综合测评使用的电路板及器件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电阻、电容等元器件由各赛区实验室准备。
(5)综合测评现场各队不能上网,不能使用手机。
(6)各队综合测评作品在测试完毕后必须统一封存在赛区,以备复评调用。
(7)“综合测评”评分及其最低分数线划定事宜由全国专家组负责,满分30分。超过最低分数线作品,按照实际得分计入全国评审总分。
(8)综合测评需要的主要物品由全国竞赛组委会提前寄给各赛区组委会指定接收人,所寄物品必须在8月1日7:00后拆封,拆封前需由全国专家组委派专家负责查验。
8月19日7:30综合测评题目将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各赛区指定接收人。题目下载打印后复制,于8:00发给参加综合测评的各队,8月19日14:30综合测评测试记录于评分表将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各赛区指定接收人。
8月19日15:00综合测评参赛队设计制作结束后,各赛区组织的综合测评专家立即按综合测评题目和要求进行严格的测试与记录,各队需至少三名专家负责测试记录,并在一张综合测试记录表上同时签名。
8月20日(以邮戳为准),各赛区组委会必须将各队的综合测评记录与评分表和设计报告密封好用快递寄送或派专人报送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详见竞赛实施过程说明)。(9)全国专家组委派专家要按照“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综合测评纪律与规定”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专家组工作规程”的各项要求,实时监督检测与记录,并作为综合测评的评分依据之一。
赛题分析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从1994年的首届试点至今,赛题的方向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 自动控制类:主要实现物体的运动控制、位置控制、测量控制。其中自2013年起增加了无人机方向,作为单独的赛题方向;
- 仪器仪表类:主要涵盖数据采集处理、特定仪表、电信号特征、电子元件参数、频率特性等。
- 电力电子类:主要包括变流技术(AC/DC、DC/DC,DC/AC)多电源功率控制,负载特性控制等。
- 高频无线类:主要包括信号源、高频放大器、发射/接收、编码/解码、通信网络等内容。
此外,考虑到与时俱进,近几年电子设计竞赛融入了新元素:主要包括“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超高频等。